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若是将所有希望寄托于未知的天赋上,未免有些太过不靠谱了。
’
林末压抑住心中的激动,将脑海中的想法给驱逐掉。
这样的想法很危险,就和前世考试只提前一天复习,想的是要是考的都会及格不是随随便便?
可事实哪有那么神,最终考完只能心惊胆颤,望老师最后能捞一把。
属实难受。
打铁需得自身硬,境界才是王道。
更别提立命后寿元增长二百载,那才是真正值得期待的。
长生不死永远为人所追求,他自然也不例外。
休息了一会,林末便开始继续锤炼髓骨。
髓骨的修炼比锻炼表骨要慢得多,而且也要难得多。
据他所了解,十之八九的炼骨境武者不能突破,除了资源耗费之巨外,便是这髓骨淬炼实在艰难。
艰难体现不仅在于其是个精细活,更在于进度很慢。
这也是为何在宁阳炼骨境高手地位与沸血境高手待遇悬殊的原因。
这也是个坎。
不过对于林末还好,也就是水磨工夫的事。
而且随着力量,气血的日益增长,以及虎魔炼骨术的圆满,锻炼髓骨更是得心应手,效率越来越快。
庞大的气血下,在虎踞势之下,身子的不断震颤。
体内之前吃的熊肉干与熊骨酒在此时飞快消化,使得全身暖融融的,骨骼在养分之下,随着特殊的频率一点一点地坚硬。
呼。
不知过了多久,待到体内热量消失得差不多,一股空腹感袭来,他才慢慢调整呼吸频率,缓缓突出一口浊气。
数条熊肉干,加二两熊骨酒,不过支撑一次畅快淋漓的髓骨修行,可想而知髓骨境对于资源的耗费。
林末有些感慨到。
方才食用的补物若是换成钱,怕是百两黄金都打不住,穷文富武不是假话,武道只传富家翁也不是戏言。
家里若没有底子,只能像大多数人一样找势力投靠,拿些卖命钱。
他叹了声气,感觉身上黏糊糊的,便去井边准备打水洗澡。
这时门外传出声响,有人回来了。
仔细一听,都是熟悉的声音。
绷紧的脸不由微微一松。
果然,大门一推,进来的首先是萝卜头大小的弟弟林殊。
一股脑冲进来,看见小院里如小山一般的林末,一时竟没认出,仔细瞧了瞧,两手揉了揉眼睛,这才大叫一声,猛地朝他冲来。
林末也挺高兴,眼见其瘦小的身子就要一把撞在他腿上,两手一捞便将其搂了起来,小心地放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
林殊显然没有过这样的视角,兴奋地坐在肩上左顾右望,很是兴奋。
随后林父,林母,以及姐姐林芸也走进院子,看见林末,很是高兴。
一番交谈林末才知道果然一家人吃过饭便去街上散步去了,如今才回来。
“现在除了南大街,东大街,其余地方可真是乱得很啊。”
谈及散步,林母眼里闪过一抹担忧,忧心忡忡道。
最近半月,西城区,北城区这些地方都出了不同程度的暴乱,由专人组织冲击商铺抢劫,
甚至一些看起来富贵的人家也被当作目标,家破人亡不在少数,使得南大街,东大街房价都高了两三成,牙行每天都挤满了看房的人。
同时也造就的是来往进出人员看证不看人,街上每一住户实行一人一证,无证不得进出。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