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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欧洲玫瑰索菲雅那么骚,老子宁愿去日狗,也不鸟她。”
兔子般从绿化带内蹦出来的沈岳,抬手擦了擦汗水时,好像又看到索菲娅用一双大长腿拼命缠住他,要把他榨干的疯狂眼神了。
*素质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夜夜笙歌,沈岳只能逃。
于是,玫瑰就开始追,
从欧洲追到亚洲,从沿海追到青山,让沈岳比丧家之犬还丧家,男人尊严丧失殆尽。
可没办法,谁让他舍不得拧断那娘们白嫩的脖子呢?
沈岳刚喘了口气,就听背后传来叫嚷声,低声骂了句,泥鳅般从车流中穿行而过,冲过了公路。
对面,就是青山市有名的金伯爵会所。
这里号称有着全市最美的腿,和各种商圈儿的大老板们,绝对是白富美的聚集地,高富帅的狩猎场。
还是丧家之犬的藏身最佳所在。
只是沈岳刚冲上会所大厅台阶,就被两个保安挡住道路:“站住,干啥的?”
“把妹,泡妞!
难道是找你们聊天的?一个个的长那么丑。”
沈岳横横的骂了句,就听保安问:“门票呢?”
“门票?就这种破会所,也好意思要门票?”
口袋比脸都干净的沈岳,有些懵比。
“赶紧滚,一看就是个穷比样。
不呆在家对着墙皮撸,跑这儿来丢人现眼。”
听他这样说后,保安立即冷笑着,晃了晃手里的电棍,威胁气质十足。
沈岳回头看了眼,就看到几个黑影从小树林里跑了出来,正在向这边看。
很明显,追兵已经发现他了。
沈岳来不及再去别处,刚要动粗硬闯,突觉背后有风声袭来,刚要躲闪,却又停住了。
啪!
一只手重重拍在了他的屁股上。
沈岳这才回头,只见一个穿着黑丝的少妇,烫着当下最流行的波浪卷儿,深V的普拉达衣领,完全诠释了女人的成功跟事业线深不深,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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