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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任弘已叉着腰,站到高达两丈的长城上了。
这土垣是以红柳、芦苇为骨架,中间实以黄土,层层夯筑而成的。
最初时外表抹得平滑,但数十年风吹日晒,外侧黄土掉落,露出了一层一层的芦苇杆,倒是方便人拽着它们翻越。
任弘能看到,一串脚印,从塞外疏勒河方向过来,踩过天田,翻越长城,重重落到地面上内侧天田里,然后继续朝塞内延伸……
脚印被人用树叶扫过,但因为过于匆忙,又或是天色尚黑,未能扫清,简直是欲盖弥彰。
“果然有人越塞而入啊。”
任弘没想到自己赴任第二天就遇到了这种事,他也开始猜想越塞的是啥人?反正不可能是火红色头发的女野人。
而赵胡儿,早就在长城内侧观察那些脚印了,却见他伸出手,以大拇指和食指的距离为尺,量了量天田上的脚印后便道:“这脚印是一男子所留,身高不足7尺。”
任弘前世不是警察,没破过案,更没学过足迹学啊!
顿时有些惊讶,看着赵胡儿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道:“你何以知晓?”
赵胡儿道:“身长是脚长七倍,男子迈步较女子更大。”
他又观察了一左一右两足脚印深浅后判断:“右腿或是有伤,故一脚浅一脚深,翻过长城后未能稳住,摔了一跤……”
这点任弘也看得出来,因为那人落地姿势不太好,留下了一大个屁股印。
因为慌乱,竟是手脚并用爬过天田,然后又回头用树叶或什么东西扫了扫,希望亡羊补牢,但仍未完全清除痕迹。
赵胡儿往前挪动了几步,观察天田边缘的脚印后露出了笑:“腿伤应是摔得更重了,一瘸一拐。”
“那能否确认,此人是何时留下了脚印?”
任弘只能判断,这次越塞,不会早于昨天傍晚韩敢当和张千人的巡视,也不会晚于天色大亮后。
烽燧可不是摆设,光天化日之下翻越长城几无可能。
赵胡儿道:“当然能,这应是下半夜留下足迹,地面有露水较潮,泥土易碎裂,足迹边缘模糊不清,更何况……”
他从足迹里,小心翼翼地挑出一个黑色的东西,凑在鼻子边闻了闻,甚至伸舌头尝了一下。
“这是何物?”
任弘也来到旁边。
赵胡儿将此物递到任弘和吕广粟面前:“野黄羊的粪蛋,还是新鲜的!”
“呸呸,你这胡儿,不是害我么!”
吕广粟已学着赵胡儿的样子,将其放入口中品了品,闻言暴跳如雷。
赵胡儿解释道:“眼下是秋天,野黄羊觅食较夏日更早,平旦时分便会在籍端水两岸活动,留下粪矢,被此人无意踩到。”
“那塞外来者,定是在平旦之后才翻越长城,因天色未大亮,此地离左右两个烽燧又远,守后半夜的尹游卿未曾发现。”
平旦,距离现在已过了好几个小时,这人还追得上么?
赵胡儿来了精神,向任弘请命追击:“燧长,他伤了腿脚,定跑不了太远,白日逃匿,容易被巡视的燧卒发现。
又自以为清除了天田的痕迹,说不定正窝在某个能遮阴的地方休憩呢。”
任弘颔首:“既然是来自塞外的匈奴人,或许持有兵刃,不可大意,吾等三人一同前往围堵。”
“不是匈奴人。”
赵胡儿却摇头,指着那足迹道:“匈奴人基本都穿毡履或皮靴,但这脚印,是粗麻绳履留下的!”
任弘还能说什么呢?真是心服口服,放后世,这赵胡儿不但可以去奥运会射箭,还可以当个刑警了罢?
同时他也十分眼热,若自己能学会这项足迹追踪的技能就好了,往后去了西域,应该能派上大用吧?
任弘存了学艺的心思,不由多夸了他几句,赵胡儿却摇头道:
“这不算什么,我在马鬃山时见过最厉害的猎手,能根据蹄印和粪便、兽毛断定野兽种类,是新印还是旧印,是惊走的还是信步觅食,是公的还是母的,是否有孕。”
怀孕都能知道?任弘长见识了。
马鬃山是赵胡儿少年时曾生活过的匈奴驻牧地,与典型的草原不同,那一带是森林草原地带,所以狩猎占的比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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