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八章 山瘴(第1页)

另一边。

白发老人回到原本的队伍。

这是一支十数人的商队,除了两三个年纪大的管事样人物外,其余都是三十上下,年富力强,一看便有武功在身的精壮护卫。

尽皆面露坚毅之色,沉默寡言,动作迅捷,看得出受过严格训练。

此时那头戴面纱的少女正坐在车厢里翻看着账本似的书籍。

身旁则是一位之前根本没出现的侍女。

其面容普通,长发束起,神情淡然,若是有人细心观察,可以看出其长袖下精壮的手臂。

“小姐,那群人答应了,他们也是前往林瑜县。”

老人略微躬身,神情恭敬地说道。

“哦,怎么说?”

面纱少女神情没有波动,头也没抬,平静道。

老人自然知道少女问的是林末等人有何问题,沉思了一会缓缓开口:

“看马车痕迹,这群人必定是走过山路,如今这世道,敢领着一家子长途跋涉,实力很不简单,

不过奇怪的是,除了那高大威猛之人外,其他人好像身上都没有练过武的痕迹,都是普通人?”

“意思是整支队伍,就一个战力?”

这下少女如来了兴趣,抬起头,露出漂亮的眼睛,道。

老人迟疑了会,缓缓点头。

他练过一门秘功,能清楚探测武夫身上气血,换言之,若是有隐藏高手,绝计躲不开其探查。

不过这样想来却又有些奇怪。

毕竟野外行走,危险颇多,更别说途径深山老林,此中必然会遭遇种种意外,领头人实力再强,也不可能照顾到所有人。

若是同行人实力太弱,同样会有折损,有时因为短板效应,还可能害全部人,这也是为何老队伍一般不喜欢招新人的原因。

“那大高个实力如何?”

少女继续问到,眼里有些好奇。

“实力很强,气血磅礴到极点,我所见的沸血境高手里,无一人能与之相比,是个狠角色。”

老人目露凝重地说道。

开玩笑,一条手臂比其大腿都粗,毫不怀疑,一拳下去他可能会死。

“这么厉害?”

少女显然有些惊讶。

“无事,如今境遇,实力越强对我们好处越大,

况且只要是沸血境,只要还未凝练意劲,便会有破绽,一旦生死厮杀,他死我活!”

一旁面容普通的侍女忽地开口,语气自信。

生死交战从不是简单看实力强弱,而是由多因素共同造成。

像林末这样的高大威猛类型的角色,她对付过不止一次,力量虽强,但过于笨重,只要掌握诀窍,甚至比普通武夫还好杀。

“还是长宁姐姐厉害。”

少女脸上泛起甜甜的酒窝,一把将侍女抱住,小声道。

侍女原本淡然的脸微微泛红,下意识想挣开,可闻着少女身上好闻的香味,力道又弱了几分,没后续动作。

“我一定会将小姐安然送到林瑜。”

侍女轻声说道。

少女用力地点点头,脸上笑靥如花。

...........

热门小说推荐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公主驯夫守则

公主驯夫守则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骷髅来也

骷髅来也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末日危途

末日危途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