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 普世教(第1页)

“这是已经快通筋圆满了!”

屋檐下,林远山找了个躺椅,坐在那吹着风,饶有兴致地足足看了林末打了两个时辰的拳,笑眯眯地说道。

灵猴拳算不上十分罕见的拳术,兽形功典里大多都将其囊括,林氏虽然在乡下,但那也是靠山吃山的原因,自然有所收录。

一共十二式,拳出十二响,筋随大龙走,拳行力劲合就是通筋圆满。

他一直在观察,林末平均每通拳近乎都保持在十一响,甚至有时达到十二响地步,说明拳法已经纯熟至极,一身十二条大筋也初步锤炼完成。

“还行,差不多。”

林末露出罕见的笑容,走到屋檐下,端起早打好的凉水的大钵,一饮而尽。

“一月时间通筋圆满,光凭自己苦练,这等天赋,即使放族中我们当年那一辈也算数一数二的了。”

林远山虽然很想故作严厉,但终究憋不住,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依你现在的实力,估计进许氏的护道堂是不成问题了,如果可以,进去后多学些药理知识,杂艺百道练至后期,并不比武道差劲。”

林父呼出一口烟圈,将烟袋锅往旁边的大柱上磕了磕,倒出里面的烟渣,说道。

林末点点头,没有问为什么,他知道林远山不会害他。

林远山像是忽然想到什么,说道,“你们进山是多久?后天?”

林末点头,也不嫌弃地脏,一屁股坐在林远山身旁拿出精油开始涂抹手臂,腿部的肌肉,透骨的清凉惊得他不由咧了咧嘴。

“正好,赶明我出去给你搞一副养筋汤,要是还在族里就好了,大半东西都能免费!”

林远山砸巴砸巴嘴,接着说道。

早已料到什么,看着一脸迷茫的林末,解释道,“为什么说杂艺百道重要,原因就是其能很好地帮助我们修行武道,

两个同等天赋的人,若是一个资源满配,一个个苦哈哈自己熬练,信不信满配的家伙都肉身圆满,气血立命了,另一个还在天天用着岗石,铁砂,苦哈哈地磨骨?”

“养筋汤便是通筋境有效的药剂,由各式珍贵药物与凶兽珍血配制,贵在奠基强蕴,打牢武道基础,一些真正的宗门豪族,或许还有更珍贵的丹方,这就不得而知了。”

林远山语气有些唏嘘,世间就是这般不公平,有的人出生的起点,或许就是他们这种人一辈子奋斗的终点,竞争一开始就分出胜负了。

“对了,这个给你,你现在去城外大禅寺寻那的青叶禅师,去得快,晚上就能回来。”

林远山从怀中摸出一枚青色物事,双指微捏,弹给林末。

林末一把抓住,将其放在掌心,那是一枚玉质念珠,上面有一层薄薄的玉蜡,看得出有些年头。

“大禅寺?”

“对,去就说你是林远山的儿子,青叶那秃驴自然就什么都知道了。”

林远山打了个哈欠,秋天的下午总是伴着瞌睡虫而来,微晒的阳光照的人昏昏欲睡。

林末脸色复杂地看着林父,沉默少许,终究问出口,“爹,你不是普通人吗?为何知道那么多,而且还能和大禅寺扯上关系?”

热门小说推荐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公主驯夫守则

公主驯夫守则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骷髅来也

骷髅来也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末日危途

末日危途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