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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渺带着几分考教的语气问道。
“敌军乱象虽显,但彼众我寡,不可轻敌,更不能多做纠缠。”
陆遥抬起掌中长枪,用枪尖向着敌阵比划了一道弧线:“依吾所见,不妨由此处杀入,争取凿穿敌阵,由彼处杀出。”
丁渺眼神一亮。
陆遥枪尖所指,乃是敌军不同部族士兵之间的一个缺口。
须知胡人粗鄙,打起仗来便如一窝蜂也似地齐上,各族士兵都乱哄哄地搅作一团,反倒令人无处下手。
偏偏此刻两个酋长意见不一,士兵下意识地靠拢本族大人,使得原本紧密的军阵露出了极小的缝隙。
这确实是当前最可利用的破绽,恰与丁渺所想毫无二致。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丁渺哈哈一笑,纵声喝道:“兄弟们,跟我来!”
甲骑此番出击,虽没有出敌不意的效果,威势却只有更盛。
六百只铁蹄践踏地面,发出如雷般的轰鸣!
在战线另一面的缓坡上,刘景盯着尘土飞扬的交战前沿,牙关紧咬,面色极其难看。
成功地煽动起了全军的士气之后,作为统帅的他当然无须一马当先地冲锋,仅仅领着大队骑兵稍稍前移百步,便在此处停了下来。
围拢在他身边的千余名匈奴本族步骑侧耳听着前方杀声大振,都在跃跃欲试地等着下一步的号令,但刘景却迟迟没有发令,只是眼角偶尔突突抽搐几下。
奚人、羯人之类杂胡种落自古以来畏于匈奴大单于的威名,顺从而易于驱使。
这就注定了他们被刘景当作消耗品的命运。
刘景本打算利用杂胡步卒人数的优势压倒敌人的步卒,再发挥匈奴骑兵的善射特长和机动能力击败敌人的重骑兵。
然而这支晋军又一次令他大大吃惊了,人数超过三千的杂胡步卒以数倍的兵力优势,竟然一时占不到上风!
这支晋军阵中除了拥有甲骑具装的重骑兵以外,还有使用万钧神弩的弩手、更有训练有素的长矛步卒;这还仅是部分兵力。
只靠这“部分兵力”
,晋军就已经轻而易举地击杀了自己深深倚重的侄儿、消灭了三百名精锐的轻骑,更正面对抗三千名胡族战士的冲击不落下风……而晋人的中军大队至今丝毫未动!
刘景反复地想着,混未觉得自己已然汗出如浆。
刘景纵横沙场多年,乃是威名远播的骁勇战将;他对须卜部族骑兵的战斗力也深具信心。
如果此刻他亲自领兵杀入战场,未必不能打破僵局。
可如果这些本部族的嫡系再度受到损失,他今后又凭什么立足于各拥实力的匈奴豪酋贵官之中?
相较与此,及时抽身而退反倒成了最好的选择。
部落的实力大部仍在,损失的不过是些毫无价值的杂胡。
只须回晋阳依坚城而守,想来那些晋人也奈何自己不得……
刘景素来喜怒无常,此刻他的亲侄没于阵中、战况又在胶着,一时也无人敢吭声。
直到一名将校终于忍耐不住,驱马靠近刘景问道:“大将军……”
话音未落,刘景手起一鞭将他挥下马去。
这鞭子打得极重,几乎要将那将校的眼珠子都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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