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锐利的剑风在夜空中不断炸裂,随着秦浩的飞行在空中留下了一道璀璨的光路,将身后的乌鸦恶魔击落了无数羽毛和鲜血。
然而它却始终不闪不避,几乎是强顶着秦浩的剑风追了上去,急速掠过的庞大身体带来一阵罡风,巨大的力量重重的轰在了秦浩的背上。
“噗……”
鲜血四溅,秦浩瞬间被巨力轰飞,宛若夜空中划过的一道流星,重重的落在了下方的海面上,激起了漫天的水花。
“混蛋……你没完没了还!”
秦浩拖着重伤的身体翻滚着避开了恶魔紧随而来的利爪,口中鲜血不断的溢出。
“主人!
我们先回空界之城去吧,”
艾琳的虚影从秦浩的背后浮现出来,有些焦急的催促道,“您现在的状态,不宜和这些恶魔正面冲突。”
“回去就死定了,”
秦浩吐出一口血沫,举起了风之幻想,“回一次空界之城,我要昏迷三个月。
而且我现在本来就受了伤,就算三个月后能够把伤养好,再回惑羽黑蛇的时候,实力绝对会被这些恶魔拉开很大的距离,到时候打不过它们,照样要挂。”
“但您虽然打不过这些处在第一梯队的恶魔,还是能够打赢那些普通的恶魔的啊,”
艾琳叫道。
事实上,此时懂得潜伏在礁石附近等待蓝水鱼的到来,并且在蓝水鱼不出现时能够控制自己的食欲,与其它的恶魔相安无事的恶魔们,其实力在整个惑羽黑蛇的恶魔中,绝对是最强的一个批次。
大多数的恶魔,甚至还处在利刃刀原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只知道攻击一切出现在视野中的生物,然后吞噬。
艾琳的建议,便是让秦浩先避开这只乌鸦恶魔,从空界之城回来后,再去专门猎杀那些实力较弱的恶魔来恢复实力。
不过这个选择的随机性太大了,如果在猎杀到足够的恶魔恢复以往的实力前,秦浩就遇上了最强大的那一批恶魔的话,失去了空界之城的传送能力的他,十有八九要悲剧。
这种把未来托付给虚无缥缈的运气的做法,不是秦浩的风格,所以他直接就把艾琳的建议抛到了脑后。
乌鸦恶魔咆哮着,嘶吼着,巨大的翅膀震动起了一阵狂风,将海面上的海水吹得起伏不定。
同时,在它那尖锐若鸟喙的口中,有血红色的光芒隐现,周围的空气都因此而炽烈了起来。
“既然你这么喜欢追我,那我就让你追个痛快!”
秦浩吐出一口血沫,从海水中冲天而起,风之幻想劈出锐利的剑风,面对乌鸦恶魔的能量喷吐,却是不闪不避。
叽——
一声足以震破耳膜的尖叫中,乌鸦恶魔口中的血光炽盛到了极点之后,化作了一道巨大的血红色光柱,几乎贯穿了天地,炽烈的高温与可怕的能量直接向着秦浩洞穿而来。
“呃啊啊啊啊啊啊啊!
!
!”
生死一瞬的压迫之下,秦浩疯狂的大叫嘶吼了起来。
额头的青筋暴跳,同时,他手中的风之幻想也劈斩出了最强的光。
亡灵古剑·三日月之风!
狂暴的剑风与炽烈的杀光在夜空中炸裂,宛若怒放的焰火,撕裂了惑羽黑蛇的天空,与那从天而降的巨大血红色光柱重重的撞在了一起。
轰——
能量交汇,天地俱震。
两股能量交汇的刹那,巨大的罡风在这一方天地间激荡了起来,无数的海水被那空气中无处不在的可怕压力排斥开来。
秦浩立足所在的海面上,甚至深深的塌陷出了一个半径高达数十米的圆形凹陷。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