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这是……”
雷翔十分感动,没想到薛雨柔竟然还记得自己的生日,她选择这么一个特定的时间来到这苦寒的矿山,恐怕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这个。
但是当打开包裹以后,雷翔更是吃了一惊!
因为包裹当中是一块青色的护心镜。
如果只是一块普通的护心镜,那自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雷翔却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块护心镜的材质――因为就在之前不久,他刚用这种材料为自己打造出了一整套的武器和甲胄,并且靠着剩下的材料卖出了几十万两白银的天价!
钢甲炙炎兽!
这块护心镜,是用钢甲炙炎兽的甲壳所打造的!
雷翔几乎是在瞬间,强行止住了惊呼的冲动,因为他这样一个菜瓜,是没有能力一眼看出这块护心镜的材料的。
“这是什么?”
“护心镜。”
薛雨柔做出一副“这东西不怎么值钱”
的模样,轻描淡写的道:“算是姐姐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你可要贴身携带好哦!”
雷翔强忍住询问她这块护心镜来历的问题,薛雨柔能有这样一块东西,明显是上次拍卖会上,薛厉以五万两白银买下的第一套钢甲炙炎兽的装备材料,从而打造出的装备的一部分。
以身份地位,以及对于这套装备的需求程度来看,雷翔判断,这套钢甲炙炎兽的装备应该是买给薛雨柔的。
但就不知道,这块护心镜是不是整套装备当中的一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等于薛雨柔将自己胸口的防卫拿出来给了自己!
这是雷翔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毕竟他自己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装备。
于是雷翔也装作一副“不识抬举”
的样子,夸张的笑道:“你这丫头,心意我领了,不过这东西我根本用不上啊!
你也知道我是个菜瓜,要这护心镜干什么?”
薛雨柔的脸色一下子就拉了下来,虎着脸道:“给你就拿着,废那么多话干什么?!
你现在在矿山,说不定就会遇到危险呢?这东西坚固的很,戴在身上能保险很多!”
雷翔一点也不识趣的笑道:“笨丫头,矿山这边如果出什么事情,那也是塌方之类的,是往头上砸的,胸口塞个护心镜有什么用?”
薛雨柔都快气疯了,自己好心好意,天这么冷巴巴的跑来这处苦寒的矿山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给这个混蛋过生日,送上祝福和礼物!
但哪知道这个混蛋这么不知好歹――这块护心镜可是钢甲炙炎兽的甲壳打造的哎!
光是这一块材料,就能值上好几千两银子,可没想到雷翔竟然这么不识货!
不识货也就罢了,最重要的却是,他竟然一点也不体谅自己的一番心意!
这块护心镜并不是雷翔想的那般,是薛雨柔从自己的装备当中抽出来的,毕竟胸口处可是一个人的正面要害,一旦受伤必然是重伤。
薛雨柔虽然心疼雷翔,却也没有这么不知好歹。
打造这块护心镜的材料,是钢甲炙炎兽甲壳的边角料。
因为薛雨柔是女孩子,体型较小,所以实际上为她打造出一套完整的护甲与武器以后,还剩下了一些材料,就被天星商会的匠师们锻造成了这样一块护心镜。
按照常理,这块护心镜是绝对不可能拿给雷翔的。
毕竟这么一块小东西,防卫的部位却是全身最要害的地方之一,其他人对此也是有需求的。
可是薛雨柔想到雷翔生日即将到来,所以利用她二小姐的特权把这块护心镜给贪了下来,就准备拿给雷翔当礼物,却没想到……
“你到底要不要?!”
“不要,”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