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孟夕照见状,一下抱住徐通海,这才发现他的眉心上竟然也扎着一根银针。
“这孩子应该是受了什么刺激,气息全紊乱了,我让他先好生休息一下。”
好快的手法,这让孟夕照有些惊骇,自己刚才注意力全放在老人给徐长风扎针上面,却丝毫没有发现,老人竟然是连扎了两针?
孟夕照此刻心中算是打消了所有的顾虑,对眼前的这位老人肃然起敬。
王季青将手搭在徐长风脉搏处,轻笑一声,“这小子,真是疯了。”
“敢问前辈,情况如何?”
孟夕照毕恭毕敬地拱手作揖道。
“无碍,只是他自己强行逆转了体内真气,导致了七窍流血,丹田咦?”
乔雪薇有些紧张,“王伯,怎么啦?”
“逆转了体内流淌的真气,势必会使丹田受损,这是古往今来的习武常识吧?”
王季青有些疑惑道。
孟夕照点了点头,“确实如此。”
“倒是奇妙。”
王季青却笑道,他行医行了一辈子,给多少强者,甚至是王侯,治过伤,瞧过病,却从来没有见过像这小子一样奇怪的。
逆转体内真气,使之重归于丹田,再从丹田中反向流出,通达全身,而丹田不但完好无损,甚至修为还更上了一步。
不过,王季青却没有说出这件事,行走江湖那么多年了,有些事情该说,有些事情还是不说为好。
王季青随后却是接连出手,取针扎去,速度快到令人发指,若非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是出自一位已经年迈的老人之手。
数息之内,徐长风的身体上已经遍布了银针。
“已经没什么事了,再静养几日便行了。
哦还有,这被他自己强行扭断的左腿,恢复起来还得有些时日。”
王季青长舒了一口气,额头上渗出了许多汗水。
徐长风渐渐有了意识,可发现浑身还是动弹不得,眼睛也无力睁开。
他查看了一下体内,惊奇地发现自己紊乱的真气此刻像被人主动疏理一般,重新通达了全身已经枯竭的静脉。
四重天?徐长风有些震惊,这丹田中的真气竟然比那冯虎还有浑厚。
不对。
被灰白色真气裹挟住的丹田中,一颗血丹的雏形已经呈现,可是距离真正的结丹还差了一些。
原来是半步四重天啊。
可是从来只听说过,这丹分为白丹,绿丹,紫丹和金丹。
其中白丹品质最次,金丹为品质最好。
可血丹,徐长风却闻所未闻,当下打算醒来后,问一问孟夕照,他应该知道的多一些。
这结丹的品质就相当于地基,决定了一个武者今后可以走多远,当然也并非绝对。
对于这些,徐长风是有所了解的。
真正的习武之人,不但要练力,还要练气,以气辅力,以力显气,才真正算得上入门。
而武者境界多被分为九重,其中一重为入门期,九重为至尊期,也就是习武的巅峰,这样的强者世间罕有。
而四重天被视作一道分水岭,也叫做结丹期。
此时的真气淬炼成晶,晶结成丹。
四重天以前的武者对于真气的掌控必须依赖于器物。
但是四重天以后的武者,对于体内真气的运用则是可以做到了随心所欲,不再局限于器物,用气养丹,丹又聚气,以丹引气,生生不息。
可要知道这结丹又何尝容易,没有日积月累的修炼和千载难逢的机缘,是几乎不可能达到这一境界的。
看着丹田内的已经有了雏形的血丹,徐长风有些激动,他这也算得上是半步四重天了。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