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好似没炫耀隔天就会嗝屁,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藏在那里...嘛,管他的,能用就行。
凯恒经过书房,发现母亲还在逗弄着凯萱,便悄悄关上了书房的门。
尖着脚,做贼似的溜到父亲的办公室门前,缓缓推开了门。
现在的时间临近中午,窗口照进来的阳光让阴暗的办公室变得微亮。
凯恒走了进去,缓缓打开了靠左下角的抽屉。
这张桌子看起来有点旧,有点像是中世纪的办公桌,打开抽屉的时候还会发出些许的响声。
看着抽屉里的东西,嗯..一个小腰包,这是父亲最具回忆的背包。
听他说过,貌似是第一次进入“野猪山地”
冒险的时候所佩戴的背包。
野猪山地是被定为最低级,也是最没危险性的一处山地,那里居住着许多野猪类的下等魔兽。
厚皮猪,其中的一种野猪,顾名思义就是皮肤厚一点的猪,特别常见。
它本来是一种普通的山猪,奈何魔力侵蚀到了那片土地,使它们集体魔化。
它们也因此变得更强,同时也变得更加暴躁了,有时看到人都会时不时冲上去拱一下。
当然,魔兽终究只是魔兽,根本无法与更高等级的魔兽甚至魔族相比。
凯恒打开了腰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把匕首和几颗装瓶的丹药。
没猜错的话,这几颗应该是下品疗伤丹和下品复源丹。
下品复源丹是补充元素能量的丹药,对现在的他来说没什么用,索性拿了出来放回抽屉,离开了办公室。
...
趁着母亲她们还没发现,凯恒打开篱笆门,悄悄地离开了家。
他沿着柏油路一路走到尽头,来到了离家中最近的森林。
森林一般是魔兽的驻留地,通常这些魔兽都是从领土上被魔族们赶出来的。
一般智商极低,所以通常那些新手都会拿森林作为历练场地。
而凯恒的目标和这些新手有些不一样,他需要的是通过猎杀魔兽来激活系统。
而且据他这几天问了幼女得到的答案,修为,技能和积分点都是需要通过猎杀生物才可以得到。
修为越高的生物获得的奖励越高,所以如果没意外的话,今后恐怕是要经常出入魔族的领地了。
凯恒慢步走进森林,挂在腰间的匕首已经被他拔了出来,握在手中,不断警戒着周围。
他身上没有半点修为,而且身体素质才刚刚达到青年期,真正与下等魔兽战斗起来,恐怕完全不占一点优势,因此,即使手上握着匕首,他依然不敢丝毫大意。
突然,他听到几道声音,寻着声音摸过去,就看到林中空地上,有两只厚皮猪,目光仇视地看着对方,好似要将对方生吞活剥。
很快,这两头厚皮猪有了动作,双方冲向对方,想以自己最拿手的冲撞技撞死对方,奈何对方皮糙肉厚,怎么撞都撞不死。
...
...
“呼..终于要完了。”
大约两个小时后,凯恒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心想到。
他看了看前方的林间空地的两头猪,一只倒一只大残,嗯...好时机。
下一秒,他掏出腰间的匕首,以目前最快的速度跑到野猪的身后,朝着野猪的头砍了下去。
不过它也不是吃素的,在凯恒的匕首即将取下它首级之时,它反应了过来,当即冲了出去,躲避了来自匕首的攻击。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