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六章 离别求推荐票求订阅(第1页)

“那这次切磋就以平局结束吧。”

杨霄笑道,不再谦虚,在对方的地盘上,而且剑斗罗还是荣荣的长辈,肯定得给他留足面子。

不过,又不能直接示弱,因为杨霄不仅是一个晚辈,更是武魂殿的圣子,在外界的行为完全能够代表着武魂殿的脸面。

还有一点原因是,如果不展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恐怕是不利于与宁荣荣的交往。

剑斗罗目光落在杨霄身上,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笑道:“好。”

切磋结束,斗魂场观众席上顿时响起了热烈的喝彩声,为两人精彩的剑道对决而震撼。

虽然自家长老输给了一个年轻人,但是这个年轻人未来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家少宗主的男人,到时候不就也算是自家人了吗?

宁荣荣一脸雀跃地奔上斗魂场,涌入了杨霄的怀抱,目光中溢出了倾慕之兴奋地说道:“杨大哥,没想到你这么厉害,竟然能够与剑爷爷打成平手。

以后肯定能够打赢我剑爷爷。”

杨霄微笑不语,其实以他目前的实力,打赢剑斗罗真的不是什么难事。

这时,宁风致与骨斗罗剑斗罗三人也走上前来,宁风致微笑着问道:“杨霄,你的剑术是怎么炼成的?这一次,你又让我大吃一惊呀!”

杨霄谦逊的道:“没什么,其实我完全是凭借速度才能与剑前辈切磋一下,若论剑术,我还不是剑前辈的对手。”

其实杨霄说的也是实话,虽然前世他也曾钻研过剑术,但是并没有领悟至大成。

原因就是他能够凭借出众的血脉力量与剑道大成者比肩,完全不逊色于剑道大家。

既然能够凭借力量与速度决胜,那也就没有必要在去苦心钻研剑术了。

不过,以杨霄对于剑道的理解,教授宁荣荣也完全足够了。

此时,剑斗罗看向杨霄的目光中也多了一份欣赏,没想到除了自己之外,在这大陆上还能够寻到一位剑术如此出众的人,真是剑道不孤啊!

接下来的时间,杨霄都待在七宝琉璃宗,每日陪伴宁荣荣修炼剑术,并且帮助她掌握龙血的力量,使她对于言灵·金刚界的掌握越发的熟练。

一个月后,又该到了离开的日子,这个月来,剑斗罗不时会找杨霄切磋剑术,相应地,对杨霄也是越发的欣赏,已经没有了当初刚见到的时候那般的不满。

抛下任务离开天斗城一个月,再不回去就说不过去了。

毕竟这是供奉殿大长老亲自下达的任务,杨霄不能敷衍过去。

“杨大哥,你完成任务之后记得来找我呀!”

宁荣荣双眼朦胧,眼角擒着泪珠,娇艳的俏脸上满是不舍。

杨霄微笑这也宽慰道:“会的,在家好好修炼,希望下一次见面你能够达到更高的境界。”

宁荣荣不舍的道:“我一定会好好修炼的,等我实力强大了以后,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你。”

“嗯。”

宁风致走了过来,微笑着说道:“小杨,七宝琉璃宗永远欢迎你的到来。”

杨霄点头道:“多谢宁叔叔这段时间的照顾。”

杨霄告别后,朝着天斗城大步而去,身影很快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而宁荣荣终于忍不住,泪水滑落在脸颊上。

热门小说推荐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公主驯夫守则

公主驯夫守则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骷髅来也

骷髅来也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末日危途

末日危途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