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六 章 乱了(第2页)

使得两座大街恍如与外界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他们逛街甚至都只能局限于南大街。

林末默然,虽说从城外回来,已经发觉有点不对劲,依然没猜到局势糜烂至此。

随后一家人又坐下来聊了聊这段时日的事。

林末自然是捡好听的说,将大龙山一行说的跟春游一样。

没有一点危险,轻轻松松。

原以为肯定会被戳穿,毕竟出发时遭遇兽潮,死掉接近过半学徒,十几户有头有脸之辈办白事,同在南大街不可能收不到消息。

而后一边聊,才发觉,原来如此大的事竟然被压得毫无风声传出。

令得林末感慨,舆论控管果然哪里都有。

随后又谈了一些琐事。

约摸半个时辰后,见天快要黑了,这才各自洗漱,准备歇息。

林末则被林父叫到了后院的耳房。

此时夜风习习,天空中闪着几颗明星。

“说吧,你小子这次外出一趟就跟脱胎换骨般,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可是听说大龙山那边这段时间不怎么平静。”

来到耳房,林远山坐在椅子上,看向大龙山那边,随意地问道。

“确实发生了不少事。”

林末也正襟危坐,从刚进山遭遇兽潮伏击,到许成元赠枪,两人一同猎杀银熊,再到恶青来袭,药泉比武。

通通事无巨细地说了一遍。

“普世教确实难缠,这段时日你不在城里,可不知其多闹腾。”

林远山从一开始便皱起眉头,随后眉头越皱越骇人,到最后就跟能把蚊子夹死一样。

“我听说过一些……听说动静闹得很大……自焚,烧杀抢掠,都做。”

林末回忆道。

“可不止这些。”

林远山摇了摇头,

“普世教开始出现时发展得并不快,因为宁阳这边根本就没有一丝警惕,毕竟其虽然不简单,但触手终究在玉州,与这隔十万八千里,到最后便发展到如今尾大不掉的势头。”

林末坐在那听着林远山讲述。

“因为其教义便是“众生平等,万般皆苦,轮回来渡”

讲究修今世苦,为来世福,给口饭吃便讲究为来生奉献,将生死置之度外。

每到晚上必有被蛊惑的平民浑身被浇满火油,燃烧着朝宁阳衙门冲锋,而更是组织一大批人,由着性子使些破家败户,烧杀抢掠之事,抓了一批又一批。”

说到这,林远山也叹了声气。

这段时日,因为这普世教的原因,他暗中控制的几个匪帮也不得不解散,

准确说,外城区暗底里的势力已经倒台了不知多久。

须知这些势力追根溯源,大多都能与宁阳三大家扯上关系。

可见明面上虽然还未有太大的冲突,底下的交锋却早已开展。

每天早上洗地的捕快可不少。

林远山怀疑,于宁阳,普世教甚至存在立命境高手,不然不可能将西,北,两大城区帮会压得那般服帖。

这也是其最近一趟远门未出的原因。

宁阳乱了啊。

热门小说推荐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爆款娇妻限时购:总裁,请秒杀

就算你脱光了我也不会碰你!初见时,帅气高冷的他对她十分嫌弃。后来,他吃她上瘾,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她圈禁在身边。混蛋,你不是说脱光都不碰我的吗?她揉着小蛮腰气得直跳脚。咳谁叫你真脱!他笑得腹黑温柔。提及龙城首富薄云笙,除了倾城的财权,世人印象最深刻就是他的冷情与凉薄。然而,他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婚后更是化身宠妻...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公主驯夫守则

公主驯夫守则

瑶月公主与萧璟然不对付,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初次相见,周遭寂静无声,只听他道。这瑶月公主在边关长大,必然骄纵任性,不似一般女子温婉贤淑。故而,她直接赏了他一顿鞭子。后来,萧璟然随军出征,生死未卜,萧家摇摇欲坠。瑶月公主竟然要嫁到萧家,且是冥婚。全天下的人都觉得这瑶月公主疯了,身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想要什么样子的郎君不会有,为何会选择一个不知生死的人。后来,萧璟然回来了,被封为了大将军,所有人都...

骷髅来也

骷髅来也

你还在为重要角色意外身亡而烦恼吗?你还在为备选达不到要求而着急吗?不用烦恼,不用着急骷髅来了!性感小骷髅在线发牌,想打哪个打哪个,好快加入吧!!!...

末日危途

末日危途

作者冬炎的经典小说末日危途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门外丧尸横行,每天都有人被那群畜生活生生的撕碎,家中最后一个面包已经被我吃掉,末日来临的第七天,电水齐断,我最后一点生活屏障已经消失。我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我需要迈出这个房间,做一次生死囚斗!只要还有希望,我便要努力活着。...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